2023年第4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采暖用散热器产品5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25批次,流通领域25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29039-2012《钢制采暖散热器》、GB/T 19913-2018《铸铁供暖散热器》、GB/T 31542-2015《钢铝复合散热器》、JG/T 220-2016《铜铝复合柱翼型散热器》、JG/T 143-2018《铝制柱翼型散热器》、GB/T 34017-2017《复合型供暖散热器》等标准要求,对采暖用散热器产品的压力试验、散热量、螺纹精度、胀接质量、金属热强度、同侧进出口中心距、垂直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山东春捷暖通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双泉散热器有限公司、寿光市开源暖气片有限公司等3家生产者生产的3批次产品,以及东营开发区有朋水暖销售部、东营开发区钜霖水暖管件销售中心、东营区东城海龙水暖管件销售中心、济南槐荫安心暖通设备销售中心、济南槐荫兴琪装饰材料经营部、济宁市德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振施嘉水暖商行、泰安市泰山区润森厨卫店、泰安市泰山区辛华水暖经销部、泰安市岱岳区泰伟水暖建材经营处等10家销售者销售的10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螺纹精度、金属热强度、散热量项目。其中,生产者山东春捷暖通工程有限公司、标称生产者北京金旗舰暖通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标称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