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按单层面积加收30%采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
2、非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35元/㎡收费。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2元/㎡收费。非居民采暖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
3、特殊收费:居民家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的用户,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收费。用户拆除小型换热器,需及时联系供热管家做好验收工作后,方可交费。
1、扫码并关注高青县集中供热站(高青旭阳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选择“业务管理”,进入进入“业务办理”界面。
2、点击“缴纳供暖费”图标,提示“您还没绑定供暖号”,点“确定”,进入供暖号绑定页面。输入“供暖号”,“搜索”并核对地址是否正确,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并绑定。
3、绑定后,再进入“业务办理”点击“缴纳供暖费”,核对好“客户姓名”、“供暖地址”、“供暖热费”等信息,选择您想用的缴费渠道(微信余额、微信绑定的)等,完成供热费缴费。
为做好今冬供暖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供热按期运行,经研究确定,自2022年10月8日开始收供暖费。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热用户缴纳供暖费时务必携带供热服务卡。
收费标准按《桓政办字〔2022〕2号》文件规定执行:居民住宅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23元/平方米,商业和公建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35元 /平方米;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器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计收供暖费。
注:请没有安装或已拆除小型换热器以及带有阁楼或车库未安装供热设施的热用户,先与所在小区供热站联系办理入户检查手续,两个工作日后再缴纳供暖费。
今冬需要停暖的热用户,请在2022年10月15日前与所在小区供热站联系办理停暖手续,未办理停暖手续又未缴纳采暖费的视为正常供暖,应缴纳采暖费。